建筑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4.481分。(其中重庆市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7.302分;湖南省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5.812分)。
考生相对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100,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