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四川省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设计学类文化批次控制线30分(含)以上,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成绩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余省份考生根据各省投档成绩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