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为艺术类专业,只招收设计学类考生,专业成绩认同各省设计学类联考成绩,考生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均需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设计学类本科合格线。
考生成绩的折算办法及排序录取办法执行生源省的相关规定。四川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要求报考我校考生文化成绩高于省控线30分(含30分),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