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类”专业考试科目1 《书法》考试范围: 临摹。要求考生根据考场提供的指定碑帖,完成临摹作品一张; 创作。在篆、隶、楷、行、草五种书体中自选两种书体,(创作所选书体不能与临摹考试所规定的书体重复),完成规定内容的创作作品两张。
“书法类”专业考试科目2 《线描》考试范围: 人物及场景写生或默写。
“书法类”专业考试科目3 《篆刻》考试范围: 按照指定内容现场刻制朱文、白文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