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的对应统考子科类以各招生省份公布的为准。
一、音乐学(师范)
1. 报考要求:
(1)京外招生省份的考生需参加省统考或联考,且成绩不低于统考或联考本科合格标准。专业考试成绩须包含钢琴和声乐两项,若考生所在招生省份的各个统考方案均无法同时包含钢琴和声乐两项,则要求成绩项必须包含钢琴或声乐其中之一。其中声乐要求为美声唱法或民族唱法,其他唱法一律不招收。
(2) 在山东省招生时,在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联考本科合格基础上划定本专业的合格生源,具体各专业的专业成绩计算方式及合格标准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另行公布。
(3)本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
2. 对应省统考子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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